红网时刻娄底8月12日讯(通讯员 梁言 张威威)今年以来,涟源法院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持续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执行,4月至今,累计执行到位涉金融机构案件标的款1517万元,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为凝聚执行合力,涟源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抽调30余名干警组成执行攻坚小组,集中力量办理涉金融机构案件。加大与公安机关、基层网格等联动协作,主动掌握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线索,兵分多路,深入乡镇、社区、街道等场所,逐户上门督促执行,依法拘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被执行人62人。
涟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张某等4人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张某于2010年11月在原告下属机构金石信用社借款10万元用于经商,借款期限为24个月。在清偿12个月利息后,张某一直拖欠利息,合同到期后也未如期偿还本金。2012年7月,原告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限期清偿原告借款本息106935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等人始终未履行清偿义务。案子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穷尽一切查控措施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多次上门沟通无果。2021年6月,执行干警通过该案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借款人张某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张某最终清偿借款本息,逾期十年的合同纠纷顺利执结。
此次专项执行严格落实规范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共组织调解近百余次,妥善运用强制拘留、批评教育等执行措施,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签订还款协议38份,落实还款计划787万元。
涟源法院将此次专项执行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事实”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着力解决“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等顽瘴痼疾,不断强化执行工作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司法执法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通过此次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执行,涟源法院进一步提升了涉金融机构案件执行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巩固诚信社会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梁言 张威威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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