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8月13日讯(通讯员 孙文科 周金红)近日,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先后采取规范新冠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参与省际联盟第二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等举措,再次降低核酸检测价格。自8月12日起,娄底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检)从平均73.91元/人降至58.47元/人,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从平均68.46元/人降至51.3元/人,降幅分别为20.1%、25.1%,群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从8月11日起,其对应的“除外内容”,由“检测试剂盒(包括核酸扩增试剂、核酸提取试剂或纯化试剂、病毒采样管)”修订为“核酸检测试剂盒(仅指核酸扩增试剂,不包括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病毒采样管等)”,将“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病毒采样管”费用纳入检测服务费用中,不再额外收取费用。修订后,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50元+核酸扩增试剂费用(执行零差率)”,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43元+核酸扩增试剂费用(执行零差率)”。
与此同时,娄底市医疗保障局还积极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省际联盟第二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通过集中采购、以量换价,自8月12日起,新冠病毒核酸扩增试剂均价从14.54元降至8.41元,平均降价42.16%。检测试剂降价后,娄底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检)从平均73.91元/人降至58.47元/人,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从平均68.46元/人降至51.3元/人 。
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检时,每样本收费20元(全包干),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各公立医疗机构在开展混检(含个人混采检测和大规模人群筛查)时,需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据实收取费用,严禁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娄底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检测项目价格行为规范,切实减轻群众检测负担。
此外,对住院治疗参保患者的核酸检测费用,医保按照甲类100%纳入报销范围。
来源:红网
作者:孙文科 周金红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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