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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关于发布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电诈逃犯的通告(第一批)

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开展缅北劝返工作要求,现拟对葛勇等30名双峰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电诈逃犯作出惩戒决定,拟被惩戒人员在2021年9月30日前拒不回国的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一律依法冻结其本人户口与社保卡。

二、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一律不予通过。

四、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五、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就近入学。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双峰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电诈逃犯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电诈逃犯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强制措施。

双峰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双峰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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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肖银资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09/13/10138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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