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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获表决通过

红网时刻娄底10月13日讯(通讯员 刘昆)10月11日下午,娄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下一步,《条例》将按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

此次资江保护地方立法是我省首个协同立法项目,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精心指导和统筹协调下,该项目由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牵头,邵阳市、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协同推进。据悉,邵阳市、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也将于近期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表决。

《条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始终,共设七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跨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从资江流域污染物排放、锑等重金属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捕捞管控、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航道恢复等重要方面入手,对资江娄底段的保护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着力解决资江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第五章“跨区域协作”,就邵阳、娄底、益阳三市共同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应急处理、河道联动保洁、生态保护补偿、联合执法等一系列协调联动机制作出明确规定,为真正实现资江协同保护奠定基础。

从前期调研到获表决通过,《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经过立法工作者以及法规草案起草专家团队的反复研讨、论证、修改和完善,凝聚了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心血,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刘昆

编辑:肖银资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10/13/10288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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