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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税务联动 娄星区首例不动产司法拍卖税款顺利入库

红网时刻娄底11月24日讯(通讯员 颜莉芬 谭周祥)近日,随着娄底市娄星区一起司法拍卖不动产案件的36679.5元税款顺利进入国库,这起由娄星法院和税务部门在不动产司法拍卖领域联动处理的首个案例成功告捷。这标志着娄星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关于建立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协作机制良性联动初见成效。

日前,娄星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彭某某名下的位于娄底市娄星区的房屋进行拍卖,谢某以122.265万元最高价竞得,但由于彭某某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及时缴纳税款,导致谢某所拍房产无法过户,拍卖款不能正常处理。

为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事项办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提高民事执行财产处置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通知》,娄星区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运转,就本案谢某所拍房产无法过户问题,法院、税务两部分良性互动协作,及时成功为买受人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也加快了法院标的物的处置力度。

此次“法院+税务”协作联动,搭建了法院与税务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被执行人和拍卖竞得人税费负担问题,规范了业务协作范围、工作流程及文书式样,对“涉税调查、询价、税费测算和缴纳信息交换,拍卖税费信息公示,拍卖税费缴纳,处置不动产历史欠税申请受偿,代开发票具体情形”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必将对不动产司法拍卖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税费承担信息不明确、因被执行人不配合导致过户周期长和发票开具难”等问题起到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让买受人最多跑一次就解决问题,切实加大了执行力度。

该协作机制的建立和有效推进,是娄星法院和娄星税务系统认真落实中央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精神、推动税收精诚共治新理念在司法领域落地的充分体现;是学史力行、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行动缩影;是强化法院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的执法协作,促进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和保障国家税款及时入库,有效破解司法、税务部门共同面临的执行难问题的积极实践;是巩固发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有力举措。

来源:红网

作者:颜莉芬 谭周祥

编辑:肖银资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11/24/10453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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