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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一父母自愿以“千斤年猪”替子抵债 申请人留“千元年货”温暖寒冬

红网时刻娄底1月18日讯(通讯员 谢 钊)一个标的额虽小,但遭遇查人找物难的案件如何化解,成为新化法院执行人员面临的难题。该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父母以自家养的年猪抵债,申请人主动加价,临走时还给被执行人父母留下1000元买年货,这种和谐的执行场景是怎样实现的呢?

申请人陈某飞与被执行人段某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段某彬2015年8月12日以其女友需要偿还信用卡为由,向陈某飞借款25000元,并出具借条。段某彬偿还5000元后,经陈某飞多次催讨,未偿还剩余借款本金。陈某飞遂向新化法院起诉要求段某彬偿还。2020年6月18日,新化法院依法判决段某彬偿还陈某飞借款本金20000元,逾期未履行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段某彬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陈某飞遂向新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穷尽查控手段,无法查询到段某彬名下财产信息,多次上门均无法联系上段某彬,该案执行陷入查人找物难,段某彬父母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执行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做段某彬父母工作,希望其帮忙做其子工作,配合法院执行,尽快履行义务。段某彬父母担心段某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造成不良影响,表示如果段某彬年底前不还,愿意替段某彬还债。

2022年1月11日,执行人员接到段某彬父亲的电话:“龚法官,我们只筹到了一万块。家里养的年猪这几天可以出栏了,法官能不能帮忙做做对方工作,把四头猪以市场价抵剩余的债务。”陈某飞刚开始不同意,要求段某彬父亲自行出售后,以售猪款还债。经过执行人员做工作,陈某飞看到段某彬父母自愿替子还债,被他们的诚实善良和积极配合解决问题的态度感动,同意“以猪抵债”,并在段某彬父母主张的价格基础上每斤加价一元,并自愿承担诉讼费、执行费、放弃利息。双方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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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某彬父亲主动到猪栏里协助执行人员一起抓猪、过称,并将猪装车。

1月12日,段某彬母亲将筹到的一万元现金交给执行人员,段某彬父亲主动到猪栏里协助执行人员一起抓猪、过称,并将猪装车。“第一头233斤、第二头268斤、第三头253斤、第四头260斤,共计1014斤。”因儿子的这笔债终于还清了,帮忙称重时,段某彬父亲如释重负,露出会心的笑容。在装好猪临走时,陈某飞留下一千元给段某彬父母购买年货,陈某飞的善良之举不仅让段某彬父母感动,也让在场执行人员感慨不已。

一个查人找物难案件的顺利执结,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父母和和气气、皆大欢喜,除了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的锲而不舍和善意文明执行,还有被执行人父母的担当和善良以及申请人的通情达理。最终才有了“千斤二师兄”这个特殊又有趣的执行标的物,给这个寒冬又带来了一丝暖意。

来源:红网

作者:谢 钊

编辑:江昌法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2/01/18/10785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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