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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今年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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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2年娄底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签约仪式举行。

红网时刻娄底1月19日讯(通讯员 王星 刘智勇 龙洪)近日,2022年娄底市第三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签约仪式举行。市医疗保障局及派驻纪检组、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医保局、承办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等5家商保机构,与娄底市医疗保障局签订服务合同,标志着2022年娄底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含因特殊情形中途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补偿起付线标准暂按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2022年起付线13000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年度补偿限额为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倪志铭表示,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在支持娄底医保事业、助推健康发展中发挥主人翁作用,不断增强经办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部门要在服务大局、改善民生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研究政策、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实现政府形象、市场运营、群众利益“三赢”。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在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中发挥主阵地作用,建立大病保险沟通机制,形成加快大病保险发展的强大合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王星 刘智勇 龙洪

编辑:江昌法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2/01/19/10787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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