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月28日讯(通讯员 刘玮 林森斌)1月25日清晨,娄星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出发,驱车40余公里,赶往双峰县甘棠镇,将正在赶集的刘某某拘传至法院。
2020年7月20日,刘某某驾驶的小车途经娄底市娄星区静安街路段时与黄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致残的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刘某某应赔偿黄某经济损失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黄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娄星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人多次拨打刘某某电话,要求其履行义务。临近年关,黄某某急等着钱治疗,刘某某搪塞推托拒不到法院、拒不履行义务。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娄星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执行干警对刘某某住所及行动轨迹进行摸排调查后,决定清晨开展突击执行。法院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其拒不履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法明理,在可能被拘留的震慑下,经过几个小时的协调,刘某某的近亲属当场代为履行5万元,余款与申请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为扎实推进全省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娄星法院抓住临近年关的契机,开展2022“春季攻势”集中突击行动,集中执行一批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玮 林森斌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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