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2月11日讯(通讯员 刘莹)“感谢省市联动督办,使我们的水源地水质得到了充分改善,让娄底市民喝上了放心水!”2月10日,娄底市二水厂厂长曾日映告诉笔者,目前取水口周边装上了防护栏,拆了网箱,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水质已达二类标准,确保了水厂安全优质供水。
市二水厂地处湘乡市棋梓镇杉山村和谷水村交界处,从水府庙水库取水,承担着娄底中心城区15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由于跨湘潭和娄底两市,双方存在主体责任争议,导致保护职责不清,近20年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根据国家要求,该水源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但因多种原因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2021年6月17日,省纪委监委“洞庭清波”行动督查组现场督查时发现,这一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决定将它作为2021年省、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重点,着力推动湘潭、娄底共同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为促问题解决,“组、厅、地”三方决定联合行动。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多次调度,并要求两市政府共同出台《娄底市第二水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方案》,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021年10月13日,湘潭、娄底两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工作方案,压实两市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效管理制度。同年10月19日,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省生态环境厅、娄底和湘潭两市政府在谷水村召开推进会,三方领导共同见证两市政府签订娄底市第二水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与补偿协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湘潭市负责辖区内水源地环境整治及监管保护责任。按谁受益谁补偿、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娄底市每年向湘乡市支付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及相关环境保护费100万元。同年11月,娄底市按照要求将工程尾款、超出预算款等共210万元汇入湘乡市财政局。
现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当地政府及时更换了围栏和标识牌,拆除了码头,谷水村631户居民住宅全部建成高标准化粪池;安排专人全天候巡查,实行严格保护,控制人们在保护区内活动,使取水口周边恢复成自然湿地,市第二水厂水源地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
来源:红网
作者:刘莹
编辑:江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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