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3月30日讯(通讯员 戴跃辉 罗都)“请法院救救我的公司!一定要救救我的公司!”,近日,一位案件当事人急匆匆地奔进娄星区法院杉山法庭,着急大声地哭诉道。原来,该当事人是娄底市某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因拖欠货款被诉至娄星区法院。经原告申请,法院依法冻结了公司账户。近期,因经营需要,该公司向银行申请了贷款,银行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公司账户被冻结,就告知公司不能贷款。如果没有贷款,公司就无法正常经营,因此出现了开头激动的一幕。
娄星区法院杉山法庭案件承办人戴法官了解情况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过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经调解达成共识:该劳务公司在两个月内将货款支付给原告,原告放弃一些相关权利。正当双方握手言和时,公司又提出公司账户需立即解冻,但原告坚决反对:“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公司账户绝对不能解冻。”公司称不解冻就没有贷款,没有贷款就没有能力支付货款,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法官又耐心地继续做调解工作,经向双方多次释法析理,认真分析事实和沟通交流思想后,双方当事人最终实现共赢:由公司提供两台车辆作担保,原告同意解除公司账户冻结,调解协议签订后,法官立即将公司账户解除冻结。3月23日,公司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兴奋地说道:“贷款已经审批,公司又有新的希望了,非常感谢法院,感谢人民的好法官!”
上述案例是娄星区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娄星区法院始终坚持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的刑事犯罪;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邀请多方力量参与涉企案件的诉前调解,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四是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执行案件中认真践行最高法院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五是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拖欠企业债务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手段,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六是用好用足破产审判中的“司法康复”政策,发挥好破产重组等救治生病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坚持府院联动,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七是强化法治宣传,通过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增强企业法律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戴跃辉 罗都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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