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7月28日讯(通讯员 梁志兵 罗都)“谢谢你们,谢谢娄星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这次我儿子治病的钱终于有着落了!”近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通过努力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帮助13岁的未成年人小晏当场要回十万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款,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12日,同为未成年人的小韩、小柳在娄底老街一家日杂店购买了鞭炮,之后小韩、小柳喊来小晏一同在小区内进行燃放,小韩点燃鞭炮扔到树上,鞭炮反弹至小晏附近后爆炸,致使小晏左眼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晏被送至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实施了左眼玻璃体切除和人工晶体悬吊手术。事故造成小晏左眼盲目4级,医疗费用及损失高达三十余万元。
因各方未及时对小晏医疗费用等损失进行赔偿,小晏的父母亲遂以小晏的名义向娄星区法院提起诉讼,娄星区法院判决小韩的法定代理人韩某赔偿15.6万元,小柳的法定代理人柳某、刘某赔偿3.4万元,日杂店老板彭某赔偿8.5万元。判决生效后,韩某、柳某、刘某、彭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赔偿款。然而,小晏的父母仅仅靠打工维持生活,高额的治疗费用无处落实,让小晏及家人非常着急。小晏的父母遂向娄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7月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日杂店老板彭某,小韩的法定代理人韩某,小柳的法定代理人柳某、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到彭某、柳某、韩某等人,耐心地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小晏及其家人无钱治疗的困境。同时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等手段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并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执行攻势。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彭某、柳某、韩某等人与小晏的父母达成了执行和解,当场向小晏的父母支付了十多万元赔偿款,其余款项分期履行,切实保障了小晏的就医治疗。
和解并支付赔偿款现场。
法官提醒:近年来,未成年人在校园、居民小区内因嬉戏打闹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屡屡发生,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对于何为危险行为、实施危险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缺乏认识,日常生活中的小打小闹,可能酿成严重后果。对此法官呼吁,家长、社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家长应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小区物业应加强管理,制止未成年人的危险游戏和打闹,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积极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只有未成年人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未成年伤害事件的发生。
来源:红网
作者:梁志兵 罗都
编辑:刘丹艳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