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8月29日讯(通讯员 白夜)近日,涟源法院仅用12天,成功执结两起拖欠物业费案件。
两起案件的被告为涟源同一小区业主,2018年入住后,因对小区停车场、餐厅化粪池、废气排放、消防设施、消防维修基金使用等方面不满,拒交物业费。原告涟源市鹏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多次催缴未果后,遂诉至法院。2021年至今,该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先后对30余户业主进行起诉,其中多数案件达成庭外和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被告作为业主,理应按约定向原告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故对原告要求被告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告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并耐心释法明理。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主动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案件顺利执结。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仍拒绝支付物业费,该院遂采取强制扣划措施,案件得以执结。
当前,因拖欠物业费导致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多发,该类案件一般涉案金额小。业主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选择正当合法途径,拖欠物业费行为不仅无法解决问题,更有可能将自身变为“被执行人”,损失信誉,得不偿失。
来源:红网
作者:白夜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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