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推行“五长共治”加速推进涉水问题解决。以各级河长为主体牵头抓好河流系统治理,人大常委会领导为监督长督促河长履职,纪委监委领导为督察长监督河长制工作落实,公安部门领导为河道警长配合联合执法,检察院领导为河道检察长开展涉水事务公益诉讼,合力推进涉水问题解决。
2022年,市、县两级督察长结合“洞庭清波”对相关河长、责任部门失职失责问题追责问责13人,河道警长打击水事违法犯罪问题32个、刑拘11人,河道检察长积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50件、制发检察建议48份,督办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32个、市总河长交办河湖突出问题31个。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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