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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擦亮派驻“探头” 做实监督文章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李琴 邹佳丽 娄底报道

“我接受组织的交流决定,服从组织安排,不会钻规定的空子……”近日,在新化县公安局金凤派出所,涟源市公安局交流到该所的民警吴某某诚恳地向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同志表态。这是娄底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违纪民警实行轮岗交流的一个镜头。

今年来,娄底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加强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检查,深化标本兼治,巩固监督“前哨”,不断推陈出新,用“严管”管出好作风,用“厚爱”激发新担当,打出一系列新招式,着力构建公安队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教惩结合,对违纪民警实行轮岗交流

7月25日,涟源市公安局蓝田派出所副所长吴某某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根据《关于对违纪民警和工作不力所(队)长实行轮岗交流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娄底市公安局党委将其交流至新化县公安局金凤派出所当一般民警,为期一年。在吴某某交流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便组织人员前往派出所,实地了解其思想动态及工作情况。在了解到吴某某克服100多公里路程的实际困难,8点前准时到岗到位,纪检监察组对其工作态度及思想转变予以充分肯定。

今年来,娄底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全面深入了解市公安局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重要决策安排及岗位风险等具体情况,积极督促市公安局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牵头制定《关于对违纪民警和工作不力所(队)长实行轮岗交流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实行轮岗交流的人员包括三种情形,即2022年4月12日后新发生、因故意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含同档政务处分)档次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不含开除)的全市公安机关三级高级警长(不含市管干部)以下民警;年终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分值低于85分且排名同类派出所、队末位的所长、队长;以及工作落实不力、不胜任现职、在领导班子中搞不好团结、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队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原则上采取跨县市局、分局和机关到基层两种方式,即市公安局机关、娄星城区分局违纪民警、工作不力所(队)长交流至各县市公安局农村派出所;各县市公安局违纪民警、工作不力所(队)长实行跨县市交流。

《规定》的出台遵循“教惩结合”“治病救人”原则,旨在进一步激励民警履职担当、奋发作为,加大对违纪民警的教育力度,提高违纪成本,遏制违纪增量,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加强队伍纪律作风“1+4”系列文件全面落实,打通创先争优和管理监督“最后一公里”。

5个纪检监察组、25名警力实现监督全覆盖

“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进京上访清零、政治风险点清零、专项行动被通报清零、涉公安民警案件清零。”娄底市委书记邹文辉在调研全市公安局工作会上,对市公安局坚决打赢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场硬仗提出明确工作目标。

打赢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场硬仗,确保公安队伍不出问题是基本保障。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主动探索改进主体责任监督力度薄弱的状况,着力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进一步营造廉洁自律、团结奋进的向上氛围,通过前期多次调研,制定《娄底市公安局直属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项办法明确由市公安局党委授权直属机关纪委向市公安局机关和城区分局派驻5个纪检监察组,配备警力25名(其中组长采取兼任制),覆盖局属各部门和城区分局,人员编制、职级等均从市局系统内部解决,业务工作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此项内部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将统筹加强驻在单位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创新内部派驻纪检机构新模式,机关纪委力量加强了,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将更有实效。”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四级高级警长罗忠美对机关纪委以后的工作开展更有信心。

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最高站位、最硬举措、最大合力、最实担当、最严要求,决战决胜、全面胜利,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凝聚“联”的合力,政治主官抓主业

“教导员、教导员,原来只是教导教导,毫无压力。现在是抓队伍建设的‘主官’,感觉肩头担子明显重了!”一名公安基层派出所教导员如实说道。

今年,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多次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到公安队伍中部分政委、教导员主责主业不明,履职不清,往往在队伍出现问题后,才后知后觉,与党领导下的政治主官抓队伍建设有差距。

为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助推市公安局制定《局属部门政委带组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市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工作重心回归到抓队伍建设、抓纪律作风建设主责主业上来。《方案》中细化了政委带队督察方式,在确保政委、教导员履好队伍建设主责主业的同时,又积极参与到市县两级专项交叉督察中。明确由市公安局机关各支队政委、各县市局、分局政委带组对各县市局、分局、市公安局机关各支队(科、室)进行交叉督察。重点督察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章守纪情况,切实聚焦问题、督促整改,合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和队伍管理正规化。全市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回归抓队伍管理、纪律作风建设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监督、抓好落实,形成全市一盘棋、市区县联动格局。

推行全市公安所队考核和政委交叉督察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靠前指挥、一线督战,以铁的纪律层层压实责任链条,以真督实察推动责任落实。通过开展交叉督察,一些基层所队内务环境脏乱差、警容风貌不规范、队伍精气神低落的现象明显改观,全市公安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来源:红网

作者:李琴 邹佳丽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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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2/11/02/12004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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