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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法院校园齐发力 “利剑护蕾”共担当

法院校园齐发力 “利剑护蕾”共担当

娄星区法院、教育局召开未成年保护工作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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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与娄星区教育局共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

红网时刻娄底11月4日讯(通讯员 汪芬 罗都)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将未成年人保护暨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11月2日,该院与娄星区教育局共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

会上,少年法庭庭长王宇容通报了法院已审结的三起典型的性侵未成年学生刑事案件,认真分析了案件发生背后的家庭、社会、教育等各方面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

加强教育工作者法治素养的提升。加强学校管理层和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在管理工作中和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到知法懂法,以教师的示范作用带动学生法治意识的提高。在现有每学年的师风师德教育中,加授法治宣传和教育课,让全体教师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加大对广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力度。用生动的案例方式,教育广大学生知法、守法,杜绝“无知则无畏”现象。认真抓好教育部签头颁布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落实,真正地让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学校治理、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对中小学女性学生开展防性侵的宣传教育。首先,应教育女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树立健康的思想;然后,应教育女生,学会在生活中的防范意识,比如,不单独与男性进入密闭场所,不饮酒酗酒等;三是,遇到已发生的被性侵行为,要勇敢地对家长、老师说明,然后,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严格落实从业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成年学生有密切接触的教师及校园保安、厨师、保洁、校车司机等临聘人员,均要履行从业查询制度。学校教师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发现有未成年学生被侵害或潜在侵害行为的,应积极履职,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或举报。

法院、教育局两单位分管负责人及辖区内七所中小学校长或分管法治工作的副校长参加了联席会,与会人员就司法建议的落地落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防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开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交流,并取得了共识。

牵头参加联席会的区教育局局长王晖、区法院副院长阳彪表示,当前省委部署的“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娄星区教育行政机关定会与人民法院一道,积极履职,攻坚克难,共同担当,构建起学校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多位一体的未成年保护机制,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安法治环境、良好教育环境,让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理念在青少年学生的心目中生根发芽。

来源:红网

作者:汪芬 罗都

编辑:谭卫丰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2/11/05/12015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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