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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娄底市防汛要情:根据当前汛情和天气形势,经娄底市防指研究决定,自7月3日11时起解除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和娄底经开区范围内防汛应急响应,冷水江市、新化县范围内维持防汛Ⅱ级应急响应不变。各级各部门要保持警惕,继续做好防汛救灾补损各项工作。

娄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7月3日11时

来源:红网娄底站

编辑:谭卫丰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311/2017/0703/136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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