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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公告

  2017年12月31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准日。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污染源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特此公告!

娄底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娄底市环保局

编辑:谭卫丰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311/2017/1223/133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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