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3月15日讯(记者 廖小红 通讯员 刘毅 彭琼)3月13日上午,洪家山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专家审查会在娄星区双江乡开展。省林业厅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王建新一行到现场勘查并主持召开会议。娄星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禹丽君、副区长杨铁贞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上通过了洪家山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方案。
洪家山森林公园位于娄底市娄星区最北端,隶属于娄星区双江乡,距娄底市区20公里。2003年3月,省人民政府批准洪家山森林公园为省级森林公园。境内山青、水碧、林茂、洞幽、石奇、树古、空气清新、环境优美。
洪家山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专家审查会现场。
自党的十八以来,娄星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绿化娄星四年计划,“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明显改良,生物多样性逐步延伸拓展。据调查数据显示,洪家山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85.2%,内有乔、灌植物84科,436种,国家珍稀濒危保护的有3种(银杏、水杉、罗汉松),可用作中草药的植物98科,260种,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森林植物190种,百年以上古树32株,野生动物100余种,其中省级以上珍稀保护动物52种。
会议强调,森林公园的开发要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要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结合今后森林旅游的发展、贫困户的脱贫统筹考虑经营范围的调整;要适应新的规范化要求,建设现代化森林公园,对经营范围进行科学、有效、符合市场规律的规划,把洪家山森林公园建设成为娄底乃至湘中地区休闲娱乐的“后花园”。(编辑/廖小红)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刘毅 彭琼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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