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赔偿金。
红网时刻娄底5月29日讯(通讯员 周威)由于施工过程发生意外,一名帮工不幸成为植物人,而其家人在随后的索赔中遇到层层阻力,迟迟没有得到赔偿款。看着伤者和其家人承受着双重打击,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杉山法庭法官倾尽全力、倾情调解,为他们成功调解,拿到伤者的救命钱。
2017年9月15日,原告唐A受被告唐B之雇请改造旧房,在施工过程中意外从高处坠落,导致头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唐A受伤后,经抢救及多家医院治疗,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后,仍呈植物人状态,而唐B在支付十余万元医疗费后,拒绝再付。
伤者家属将伤者抬放至唐B家中,试图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讨得赔偿款,折腾月余后,不仅唐A命悬一线,唐B家庭的正常生活也被打乱,双方箭弩拔张,矛盾升级,一触即发,在村支两委及当地派出所和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唐A的法定代表人向娄星区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被告唐B赔偿各项损失277万余元。
3月12日,娄星区法院杉山法庭受理此案,周威庭长在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后,在立案当天来到被告唐B家中查看并作调解工作,通过走访当地村委并与双方亲属沟通,周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是相邻两个村的村民,还有亲戚关系,平素也经常有往来,关系还算融洽,加之当地镇政府亦提出通过医疗保险给唐A解决燃眉之急。以此为突破口,法庭迅速研判案情,找准案件症结,周法官找到当地镇政府了解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能给予唐A的救助的相关情况,并组织由法庭委托的双方当事人所在村支两委指派的调解员以及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就应急方案、调解预案达成共识。在立案5天后,经周法官组织反复做工作,唐A从被告唐B家中搬出,来到康复医院作康复治疗。唐B家中的基本生活也恢复正常,双方达成了一个调解的契机,第一个目标顺利实现。
虽然经过努力,唐A获得了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共计8万元,但后续的赔偿调解仍异常艰难。庭审前后,周法官组织村支两委指派的调解员先后多次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交流。经过周法官入情入理的反复调解和调解员们的努力,在切实了解唐A的严重伤情和其家庭的生活窘况之后,唐B的态度慢慢有所缓解,唐A的妻子、儿子也愿意作出让步,共同努力化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周法官的协调下于2018年5月24日晚十点达成和解。第二天,原、被告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全部履行了协议约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法官说法:在乡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类案件,具有一定的亲情和伦理性,有时很难以权威性的裁判来分清是非,特别是伤者急需医药费,案件又很难以尽快执行到位,法庭在办案中会倍感压力。因此调解仍然是贯穿这种案件的首选方式。乡村中侵权类纠纷,一般都是积怨深,矛盾大,难以调处。法庭聘请在基层村组、社区具有较高威望、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擅长做群众工作、热爱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充分利用调解员在情感处置、社会阅历、人性观察等方面的自身优势,在法庭指导下,经研判案件就应急预案和调解方案达成共识后,大家协同作战,调处矛盾,往往效果非常明显,会减少双方的对立情绪,让更多当事人感受到案件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会让法院裁判更具有社会公信力。(编辑/李梅花)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周威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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