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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安监局局长肖志成就“两个规定”接受记者访谈

  今年6月是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市安委会安排部署,娄底市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着力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近日,娄底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委办主任肖志成就学习贯彻落实“两个规定”接受访谈。

  Q肖局长,中办、国办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请问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中办和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抓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Q:如何深刻理解《规定》?

  答:《规定》明确了党政领导安全职责。《规定》共6章29条,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党委主要负责人6条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6条职责,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明确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中其他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规定》首次提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要在政府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提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规定》明确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确定了巡查制度、考核制度、公开制度等“三项制度”。当前,要认真履行好《规定》明确的职责,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自觉行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地扩大宣传声势。

  Q: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定》?

  答:市委、市政府就我市贯彻落实《规定》,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做出安排: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高度自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突出工作摆位,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时程,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述职内容。三是规范安委会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担任党委常委的政府副职任第一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其他副职任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四是制订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五是市安委会新设10个专业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任主任,加强本专业委员会管辖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调度指挥。六是市、县、乡安委办增设专职副主任,负责本级安委办日常事务。七是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修订完善市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八是抓好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和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九是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市安委办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执法质量和执法数量进行比比看,实行一月一通报,并将排名评比情况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结果挂钩,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领导干部提拔、推先推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功或嘉奖。十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Q:省政府制定出台《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省政府制定出台《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有利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自我管理,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健康持续发展。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我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数百部,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定多而散。为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厘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其自我管理能力,《规定》以清单形式明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重点解决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为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法律依据和完整的行为规范,有利于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健康持续发展。

  Q:《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有什么亮点?

  答:本《规定》共37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管理义务,涉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6个方面。主要有:

  一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规定》第二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本规定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义务,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位,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制的制定、落实、考核和公示要求,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2至4条,以下同)。

  二是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的主体责任。《规定》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职责。确立了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和权威。《规定》在《安全生产法》第18条规定的基础上,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7条职责细化为11条;在《安全生产法》第22条规定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条职责细化为12条(第5至第8条)。同时,明确了人员保障责任。规定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具有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的医师(第七条)。

  三是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和管理保障的主体责任。一是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学时、内容、考核等具体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9至11条);二是实行严格的考试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并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第12至13条);三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规定了费用的使用范围(第16条);四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职业病防治内容和防护措施(第17至20条);五是《规定》第21条明确,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建立负责人带班考勤档案,如实记录负责人带班时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四是突出了隐患排查与治理和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明确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的内容以及重大危险源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第22条);二是细化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式、报告等方面的要求,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24至26条);三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及开展演练的频次,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第27至28条);四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可查证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作为责任制落实的依据(第30条)。

  五是严格了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一是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有监督职责,明确了采取监督的方式方法及频率(第32条);二是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依法处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记录名单,建立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第33条)。

  六是将职业病防治统一纳入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规定》第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本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义务,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较好地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和“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的要求。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逐步由预防伤亡事故为主转向预防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并重。

     Q:我市如何贯彻实施《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答:我们以贯彻实施《规定》为重点,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让规定的条款入心入脑,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体学习考试,并将结果在网上公示。二是加强指导。帮助指导企业建章立制,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动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督促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突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准化示范企业。今明两年全市所有骨干企业要全部实现达标,部分要达到二级一级标准。三是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在对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十大战役整治攻坚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行业企业延伸。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联合执法,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并予以定期通报。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规范执法行为。四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调查相关责任落实情况,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以案普法。一旦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相关责任,必将受到严厉惩戒,付出很高的违法成本,从而自觉调整和规范自身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Q:刚才您说了,市安委会将新设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请问肖局长,设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初衷是什么?或者说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你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确实,今年我市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创新力度。设立安全专业委员会,我们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这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提出明确要求。设立专业委员会有利于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有利于形成安全生产合力。

  第二,这是市委、市政府结合娄底实际提出的创新性工作要求。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有利于统筹调动行业部门力量,构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安全生产涉及行业多、领域广,新设立10个专业委员会,有利于实现安全生产专业化监督管理。我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各安全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专项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

  Q: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对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请您介绍一下活动内容。

  答:安全素质低、意识差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也是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这次安全生产活动主题之一就是要推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变成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进企业”,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参与文化创建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学校”,面向广大学生通过集中授课、设立安全专栏、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进机关”,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进社区”,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安全运行水平;“进农村”,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进家庭”,加强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进公共场所”,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来源:红网娄底站

编辑:谭卫丰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316/2018/0623/130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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