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贫困人员在“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业务。

医院农合办工作人员在"一站式窗口”为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签约前宣讲健康扶贫政策。
红网时刻11月21日讯(通讯员 李烨)“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医院的‘一站式结算窗口’,健康扶贫真是扶到了我们心窝里了……”11月21日上午,来自双峰县永丰镇月龙村的贫困户贺永连为其儿子贺跃华办理出院手续,在双峰县人民医院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他足不出户就领到了此次儿子出院后的系列补助2000多元。
“真是太方便了,这么多的保险要是让我们自己去找公司报恐怕门户都找不到,现在好了,国家为我们贫困人员办了大好事,不要跑路,钱就到手了……”。病人因左侧面部红肿,疼痛3天入院,后诊断为左侧腮腺炎、左侧颊面部疖肿,住院10天出院,花费2608元,此次报销包括医保报销费用1606元,大病补助350.44元,特惠补助140元。
同样,当天下午,家住永丰镇的胡女士在双峰县人民医院十五病室住院11天出院,住院总费用8198.12元,在医院“一站式结算”处,胡女士一并领取了医保报销、大病补助、特惠补助及民政补助共计7075元。
相关链接:
解读:双峰县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
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
“三提高”是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患4类9种疾病,包括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最高限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
“两补贴”是指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的补贴,农村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一减免”是指对罹患4类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是指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编辑/李响炮)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李烨
编辑:谭卫丰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