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时刻12月20日讯(通讯员 游延年 李贤云)12月19日,双峰县治超办对荷叶镇青山采石场不履行企业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多次违法超限配载货物行为作出“责令停产整顿一周、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一周”的处理。该采石场负责人收到县治超办的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后,追悔莫及。
经查证核实,双峰县荷叶镇青山采石场没有履行企业治超工作主体责任,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配载货物达三次,严重违反源头企业治超“五个不准”和“七个一律”的规定。依据《关于印发<娄底市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一超四究”工作办法(暂行)>的通知》(娄治超〔2017〕6号)文件第八条和《关于印发<双峰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治超〔2014〕2号)文件第七条七款、《关于印发《双峰县源头企业治超巡查(驻守)工作制度》的通知》(双治超办〔2017〕11号)文件规定,遂对该采石场违法超限配载货物行为行为作出“责令停产整顿一周、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一周”的处理,由县运管局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和荷叶镇政府负责监督实施到位。并要求荷叶镇青山采石场必须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严格按有关治超规定开展整改,经县治超办组织验收后,方可复产。(编辑\毛艺汉)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毛艺汉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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