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1月15日讯(通讯员 朱东琛 唐杰)11月2日23时许,娄底市交通巡逻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称,娄星区湘中大道某公司8楼有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接到举报后,该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部署,一面安排人员先行赶到现场观察蹲守,一面调集备勤警力赶到现场附近待命。确定窝点内的情况后,两队人马紧密配合,立即对赌博窝点内人员实施抓捕。此次行动抓获以刘某、李某春、李某为首的涉赌人员共计48人。
为确保第一时间固定好证据,大队领导率先垂范,上下一心,分工负责,有序推进,连夜将所抓获人员带回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执法办案区调查。经查,刘某、李某春、李某等人在娄星区某公司8楼组织“骰子宝”赌局进行赌博,且根据部分参赌人员供述,他们曾在娄星城区多地多次参赌。该案参赌人员众多,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春、李某、谭某、朱某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7人已被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朱东琛 唐杰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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