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双峰县三塘铺镇村民李某安、朱某驾驶车辆搭乘其儿子李某从外省返回双峰,11月26日凌晨,三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即被送医隔离治疗。回双期间,李某安、朱某不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先后到甘棠镇、青树坪镇、印塘乡多个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导致多人感染新冠病毒。
李某安、朱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于11月27日被双峰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主动报备行程信息,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对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 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