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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交流 驻娄底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推出新举措

红网时刻娄底11月30日讯(通讯员 李琴 毛肖燕 黄首记)“吴某某轮岗交流到我所后,克服各种困难,工作积极主动,办理的几起案件得到当事人肯定,他们很满意。”近日,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金凤派出所教导员陆佳对民警吴某某的表现如是评价。

吴某某原是娄底涟源市公安局蓝田派出所副所长,今年7月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娄底市公安局党委将其交流至新化县公安局金凤派出所当一般民警,为期一年。

轮岗交流是娄底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下称“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积极协助市公安局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推陈出新的一项新举措。

为加大对违纪民警教育力度,激励公安民警履职担当作为,纪检监察组推动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牵头制定《关于对违纪民警和工作不力所(队)长实行轮岗交流的规定(试行)》,明确2022年4月12日后新发生因故意违纪受到党内警告民警;年终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分值低于85分且排名同类派出所、队末位的所长、队长;以及工作落实不力、不胜任现职、在领导班子中搞不好团结、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队领导干部实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原则上采取跨县市局、分局和机关到基层两种方式。

“轮岗交流遵循‘教惩结合’‘治病救人’原则,交流期满后,对悔错改错、表现良好的违纪民警,由本人申请,经纪检监察部门、政工部门和所交流至的县市局、分局共同考察,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回原单位或者安排到其他单位任职。”娄底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肖本国表示,自今年4月实施轮岗交流以来,共有3名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

为填补监督力量不足缺口,纪检监察组还创新工作机制,在娄底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市公安局党委授权直属机关纪委向局机关和城区分局派驻5个纪检监察组,配备警力25名(组长由监督单位政委兼任),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行全市公安所队考核和政委交叉督察制度,合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和队伍管理正规化。

在轮岗交流中,娄底市公安局党委进行正面激励,结合队伍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业绩,重用一批干部,推动形成“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9名民警被破格提拔。

“在‘雷霆行动’中各阶段考核中,我的各项数据居分局第一,被破格提拔为大队教导员。”今年36岁的市公安局氐星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袁鹏说。按照惯例,从普通民警到副科实职,他需要到副中队长、中队长、副所长等多个职务历练。轮岗交流制度试行后,不仅用“严管”管出好作风,还用“厚爱”激发了民警新担当,激活了全市公安队伍的一池春水。

在基层一线工作17年的杨鹏,也因业绩突出,从普通民警提拔为钢城分局法制室主任。“大家工作干劲更足了。到了新的岗位,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与期望。”在杨鹏的带领下,钢城分局在今年9月份开展的全市“百日行动”法制工作排名中,6个评比项目3个项目位列全市第一。

来源: 红网

作者:李琴 毛肖燕 黄首记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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