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病人在双峰县人民医院可报销部分费用。
红网时刻娄底12月4日讯(通讯员 曹景)“没想到现在门诊买药也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了,医保政策是真的好。”12月1日上午,在双峰县人民医院职工医保门诊刷卡窗口,胡女士拿着为母亲购药的医保门诊结算单,一看369.38元的总金额,除去200元的首次起付线,医保统筹基金共支付了96.1元,自己只要现金支付273.37元。作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双峰县人民医院首位受益者,医保科主任贺拥民在为胡女士高兴的同时,告诉她,下次没有200元的起付线,门诊费用的可报销比例会更高。
据双峰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县医保局事务中心主任曾国斌介绍,职工普通门诊医保统筹的可报销范围跟住院一致,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年,退休职工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年,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按60%的比例支付。此项政策的推出,提高了医保履盖范围,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医保政策的优越性。
双峰县人民医院是全市首批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单位。院党委书记贺逍表示,医院坚持人民至上,扎实推进“一切工作到支部”,在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医保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熟悉流程,进行端口对接,程序测试等前期准备,为医保如期落地此项服务提供保障。
来源: 红网
作者:曹景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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