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娄星区法院:执行调解化争议 柔性执行解民忧

红网时刻娄底6月3日讯(通讯员 黄燕璋)近日,为了积极响应“保民生、护民企、稳金融”专项执行活动月的工作部署,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卿某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均系娄底某中学的同班同学,2016年6月27日,肖某某在校内用铁棍将卿某某打伤,造成卿某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卿某某起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肖某某及其父亲肖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卿某某70000元。调解生效后,肖某某仍未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卿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联系了被执行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对肖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仍未执行到款项,案件难以继续推进,执行陷入僵持阶段。对此,承办人黄法官为了快速化解僵局,耐心细致查阅了案卷材料,多次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肖某并非逃避履行赔偿义务,而是因为需要供养小孩上学,加上家庭经济困难,难以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赔偿金额。黄法官在与肖某某等询问的过程中,注意到肖某某即将进行高考,为了避免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黄法官对案情进行反复研析、综合考虑后,认为此案仍然有可以和解的可能。

黄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首先站在被执行人角度设身处地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一方面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和对家庭的重大影响,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耐心劝导。在与被执行人讲明利害关系后,又对申请人进行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被执行人家中困难,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项,建议双方各自退让一步,减少相关赔偿数额。在执行法官悉心细致的劝导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娄星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更新执行理念,通过“执行+调解”的方式,刚柔并济,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矛盾。该起案件的圆满结案,正是娄星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保民生、护民企、稳金融”专项执行活动的又一力证!

来源:红网

作者:黄燕璋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646740/95/12723651.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万宝新区
  • 重要新闻
  • 平安娄底
  • 乐游娄底
  • 质量娄底
  • 治超
  • 公示公告
  • 时评
  • 专题
  • 国内
  • 区县(市)
  • 部门
  • 经济
  • 民生
  • 活动
  • 商圈
  • 红视听
  • 汽车
  • 房产
  • 企业
  • 健康
  • 教育
  • 发现娄底
  • 文化
  • 时政
  • 融媒体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娄底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