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7月14日讯(通讯员 谢次华 周灿华)涟源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一超四罚”的机制,2023年已依法吊销22台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责令2家严重违法超限的运输企业停业整顿7天。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33条规定,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据了解,该22台被吊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有的违法超限运输数量达10次以上,大部分是被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颜哲潇表示,车主在被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后必须停止经营,退出货运市场,且1年内不得申领道路运输证。同时,颜哲潇告诫司机朋友一定要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不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今年来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围绕重点货物源头区域、不停车非现场检测点加大流动稽查,对货物源头企业实行包保制度,加大源头管控力度等措施,严厉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对严重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严格按照“一超四罚”坚决处罚到位,震慑作用明显。据统计,涟源市5个不停车非现场检测点1月至6月超限运输10%以上车辆数量为500余台次,为去年同期的30%,二季度超限超载率下降到0.75%,治超成效明显。
来源:红网
作者:谢次华 周灿华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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