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8月17日讯(通讯员 曾心怡 杨文星)近日,新化县公安局梅苑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案,违法行为人康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犯罪嫌疑人接受审讯。
经查,7月30日,康某在某网络平台刷到一个“可以办理贷款”的短视频后,主动添加对方好友,并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等邮寄给对方。8月1日,康某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利用转移涉诈资金。
康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应知法守法,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不得随意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否则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 红网
作者:曾心怡 杨文星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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