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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以“屋场”为单元激发基层治理效能

娄底市娄星区积极探索以“屋场” 为基本单元的农村基层治理模式

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娄星区坚持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引领,积极探索以“屋场”为基本单元的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全区144个村划分为1042个屋场;分别成立屋场党小组、屋场理事会、屋场合作社,通过把党建触角延伸到屋场,让党员走近群众身边,构建起党建引领下的党的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为一体的立体化“单元治理”格局,实现屋场事务从“管理”到“治理”再到“自理”的转变。2022 年,成功列入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获评全省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先进县市区、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优秀县市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集中连片建成各级美丽“屋场” 232个,“屋场”有关做法作为第五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向农业农村部推介。

以“屋场”为农村基层治理基本单元的主要探索

建好“屋场党小组”,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各村按照血缘相亲、地缘相近、业缘相融原则划分若干屋场,屋场内党员组成一个党小组,屋场内党员较少的,相邻屋场成立联合党小组。一是理顺组织关系。屋场党小组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指导、支持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工作。村党组织引导屋场内村支委成员、党员村民小组组长担任屋场党小组长,或者指派能力强、威信高、口碑好的党员担任。全区8955名农村党员分别纳入到1042个屋场,成立屋场党小组 993个。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出台娄星区全面落实“屋场” 单元基层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屋场党小组包括灵活多样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屋场理事会协调解决群众利益诉求、调解基层矛盾纠纷,指导屋场合作社发展产业,落实村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工作职责任务。三是发挥“两个”作用。创新完善“党小组+理事会”“党小组+合作社”等工作机制,落实党群连心“五联五帮五到户” 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推动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困难面前有党员、党员面前无困难” 的责任担当。

建好“屋场理事会”,发挥群众自治效能。每个屋场成立 3-7人组成的屋场理事会,民主推选出处事公道、热心公益、群众信服的村民担任理事会成员,理事长原则上由党小组长兼任。一是当好屋场建设“组织员”,助力乡村振兴。屋场理事会组织引导群众围绕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美丽屋场建设等方面共商共议,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22年在美丽屋场建设中群众筹资1443万元,撬动民间资金1564万元,筹工 8294个。二是当好矛盾纠纷“协调员”,维护平安稳定。积极协调解决屋场内各项矛盾纠纷,做到屋场事屋场办,形成群众有困难、有问题先找理事会进行解决的问题反馈机制,积极打造“无信访屋场”“平安屋场”。目前共组织召开“屋场会” 6300 余次,调解矛盾纠纷 1500余起,全区90%以上首次出现的矛盾纠纷均在屋场处理到位。三是当好为民服务“勤务员”,助力民事民办。屋场理事会成员紧密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收集群众呼声,清单式解决群众诉求,在“屋场”这一平台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已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769个。四是当好移风易俗“宣讲员”,促进乡风文明。屋场理事会引导建立村规民约,将持续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进移风易俗、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遏制陈规陋习,规范村民行为,倡导文明新风。全区144个行政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石塘村村规民约获评湖南省首届十佳村规民约。

建好“屋场合作社”,激活内生发展动力。全区组建屋场合作社 113家,流转土地7.6万亩。重点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耕作碎片现象,解决好连片整理的问题;针对单户流转现象,解决好整片流转的问题;针对主体多元现象,解决好集体主导的问题;针对诉求不一现象,解决好统一口径的问题;针对分散经营现象,解决好组织生产的问题。一是分得清确好权。用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户承包地、宅基地确权成果,召开屋场会统一思想,深入与农户沟通交流,明晰集体土地面积、集体资产数量和每户土地权属面积,并及时公布,做到公开透明。二是合得拢入好股。屋场合作社引导村民以确权土地和闲置资源资产入股,形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整体流转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整合助农资金,完善农用设施,打破村组、田埂隔阂,将“小丘变大丘”。蛇形山镇姚桥村以屋场为单位入股村集体经济,把村民变股民,全村高标准农田占全村耕地的 98.98%,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19 年的“0”元增长为2022年的21万元。三是流得出分好红。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整理过的成片土地流转给市场经营主体,市场经营主体带着资金、技术和团队“拎包入驻”,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屋场合作社+经营主体”聚合发展的新格局。

以“屋场”为农村基层治理基本单元的经验启示

一是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基层党员干部干在前、走在前,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二是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基层治理必须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才能把事干好。要善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实现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推动形成干部做干部的工作、干部做群众的工作、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乡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乡村产业发展要植根于乡村,但更需要面向市场,必须创新产业投入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红利让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形成企业发展、产业兴旺、农民富裕的生动局面。(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委书记 李彦文)

来源: 红网

作者:李彦文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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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646743/51/13059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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