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就《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1.条例草案第七条第三款关于擅自施划、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法律责任设置是否适当。
2.条例草案第十条第二款关于违反公共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设置是否适当。
3.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违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关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设置是否适当。
4.条例草案第十四条第三款依据相关上位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违规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情形进行细化,并根据我市实际,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实施相关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5.条例草案第十四条第四款关于擅自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影响停车位的使用的法律责任设置是否适当。
6.其他。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19人:
1.居民代表9人
2.法规提案人、相关部门单位代表4人
3.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人
居民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限额,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法规提案人、相关部门单位代表以及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四、报名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对听证内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329143351@qq.com
现场报名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5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科(421室)
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止
联系人:刘昆,联系电话8289923,17773810161
特此公告。
附件: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来源: 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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