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组一行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产品“身份证”一一进行核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施工现场,对在建工程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逐一进行检查,并向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
红网时刻娄底3月17日讯(通讯员 王星 李琴 邹毅杰)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防止问题消防产品“上岗”,根据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当日上午,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三证’是否齐全?请给我们看一下。”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左永军带领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湖南宏硕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对各类消防产品开展抽查。左永军仔细询问门店负责人消防产品货源途径是否正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对门店售卖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产品身份信息一致性等内容进行了对比核查。“要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发生,确保让消费者用上‘放心’器材!”左永军再三叮嘱门店负责人要做到“自监自守”,自觉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新城消防门店,现场查验门店有无经营许可证、消防产品是否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型式认可、检测报告,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产品“身份证”一一进行核查,对产品的流向信息以及外观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消费者在选购消防产品时一定要查看产品是否有合格证、国家强制性认证的‘3C’证书标志和防伪‘S’签身份证标识,还可以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产品信息。”检查过程中,左永军进行现场科普。
当天,检查组一行还来到娄底市中心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和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对在建工程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逐一进行了检查,查看消防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并对活动式挡烟垂壁控制器进行现场检验。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消防产品正常的市场秩序,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全市消防产品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联合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把好产品源头关,全力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消防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王星 李琴 邹毅杰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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