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邓涛 黄诚 刘昆 娄底报道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3月15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零距离”倾听社会各界声音,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保证法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从民意中来
近年来,随着娄底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供给不足,停车场配套规划建设、智慧停车建设相对滞后,停车矛盾日益凸显,“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困扰群众出行的一大难题。
2022年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德清到娄星区开展《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停车难”问题也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数位市人大代表先后提出加强停车管理服务、改善交通环境、优化交通标志标线等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德清多次调研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停车管理等工作,要求解决制约交通管理瓶颈问题,确保路畅人安。
2023年2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娄底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解决“停车难”问题,是“小车位”改善“大民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更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广大市民希望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
民之所望,就是履职所向。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剑指“停车难”问题,迅速启动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规范机动车停车行为提供制度保障,用法治力量办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事。
到民意中去
2月13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孝贵带队就《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3月上旬,罗孝贵又带队赴江苏省宿迁市、山东省日照市,学习考察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先进经验。
3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孝贵带队赴江苏省宿迁市、山东省日照市开展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学习考察。
“条例草案经过了八次大的修改,虽然已经二审了,但有些条款还是有争议,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是广开言路,听听各方意见。”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雄辉说,以听证方式听民意、立良法,在娄底人大此前多次立法实践中得到了具体运用和发展完善。
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在省市两级多家媒体、平台等发布听证公告,公布听证时间、地点、内容和听证陈述人名额及产生方式。一石激起千层浪,公告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民纷纷询问、报名,最后确定了19名听证陈述人人选,其中,法规提案人、相关部门单位代表4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人,法律工作者、企业员工、普通市民等居民代表9人,覆盖了不同的行业和群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听证会当天,听证陈述人围绕行为规范、法律责任设置是否适当等听证内容,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在不同的观点碰撞中,拉开了一场情与法、法与理的碰撞。
聚集民智
近3个小时的听证会,既不是一边倒的“集体沉默”,也不是无关痛痒的“走过场”,有的是平等的沟通,有的是问题的探讨,有的是观点的博弈,整个听证会场充斥着“厚重”的民意。
“执法主体明晰,法律责任明确,体现了责任法定、公正和效益原则,法律责任的设置既起到了法律的威慑作用,又体现了适度原则……”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法律依据不够明确、免费停车时间太短、收费标准过高、权责不对等……”
“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能有效缓解‘停车难’,但不应该设置在那些并不宽阔的街道……”
“违停短信提醒、首违免罚非常人性化,但违停的处罚标准应该降低……”
“要严厉打击公共车位私设地桩地锁行为,对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建、增建停车场……”
“小区里的停车泊位应可以出售给小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不能擅自改变用途……”
“部分小区的物业和业主因停车收费标准产生矛盾,应该出台指导政策……”
……
“听证报告是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审议修改《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重要参考。”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听证主持人周汉清说,目前,我们正在归纳梳理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建议,形成立法听证报告,确保法规装满民意、回应民需、体现民情。
来源: 红网
作者:邓涛 黄诚 刘昆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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