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开庭 将择期宣判

红网时刻娄底4月11日讯(记者 李响炮)4月11日上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辩护人就量刑适用条款进行辩论,被告人肖某某宣读忏悔书,并作最后陈述。

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红网

作者:李响炮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646748/55/1255012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万宝新区
  • 重要新闻
  • 平安娄底
  • 乐游娄底
  • 质量娄底
  • 治超
  • 公示公告
  • 时评
  • 专题
  • 国内
  • 区县(市)
  • 部门
  • 经济
  • 民生
  • 活动
  • 商圈
  • 红视听
  • 汽车
  • 房产
  • 企业
  • 健康
  • 教育
  • 发现娄底
  • 文化
  • 时政
  • 融媒体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娄底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