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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②】娄底中院:保密无小事 言行莫大意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司法宣传影响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红网娄底站、时刻娄底频道联合策划《法眼》系列报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今天推出第二期《保密无小事 言行莫大意》。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谭卫丰 李响炮 通讯员 梁成文 娄底报道

用朋友圈分享生活,用定位分享旅途,用云空间存储数据……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互联网+政务工作模式正悄然走进机关、单位,互联网就像一把双刃剑,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挑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泄密风险。

保密无小事,言行莫大意。我们该如何时刻绷紧保密之弦、敲响保密警钟?小编提醒你,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微信办公泄密风险。使用微信、QQ 等外部办公软件处理涉密信息、材料,都属于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切换到电脑端操作还属于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二、公众号推送泄密风险。公众号是我们向民众宣传工作的窗口,它拥有一键转发的便捷功能,因此它的泄密风险大、影响广。在工作中,要牢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准则,要遵循“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守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

第三、文件传输助手泄密风险。工作人员要杜绝使用微信文件传输助手、图文识别等小程序处理涉密文件,应当使用相应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设备来处理、传输涉密文件。

请牢记:工作千万条,保密第一条。规范办文要切记,涉密文件不拍照信息公开要审批,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介质存密件,密件保存要小心。

来源:红网

作者:谭卫丰 李响炮 梁成文

编辑:刘丹艳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646748/58/12562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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