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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及单位:

随着疫情影响逐步消退,消费场景增加,特别是“五一”等重要节日来临,消费需求集中释放,居民外出、餐饮、娱乐、旅游等接触性消费快速增长,为营造我市良好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网络交易平台、景点景区、物业及停车服务等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或网络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减免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诚信为本,杜绝欺诈

各相关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珍惜机遇,共享发展

今年以来,娄底经济整体呈现恢复向好的态势,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市场预期明显改善,各相关经营者要维护和珍惜娄底形象,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着眼本行业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内部协调作用,加强会员价格行为自律,促进行业品牌建设,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网络交易平台、景点景区、物业及停车服务等经营者的巡查检查力度、频次。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和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来源: 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646748/60/12602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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