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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

红网时刻娄底5月29日讯(通讯员 唐满兰)近日,娄底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使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情回顾:

颜某、廖某夫妻两人在某房产公司开发的楼盘购买了一个车位,交付后,发现车位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一审判决解除合同后,房产公司不服上诉至娄底中院。

调解过程:

案件上诉后,中院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交付车位的面积可以满足停车等使用要求,颜某、廖某在该楼盘同时购买了房产,实际上也有车位需求;而房产公司提出合同约定面积包含了公摊面积在内、并非违约等情况。尽管合同双方各执一词,但承办法官认为解除合同并非最佳处理方案,且不利于市场的交易稳定和企业的经营发展。遂从有利于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多次进行释法析理、沟通协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合同得以继续履行,有效化解了这起涉企矛盾纠纷。

典型意义:

无论是房产公司还是业主,最终愿望都是实现合同目的。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实质性地解决了企业后续矛盾纠纷,同时,人民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秉持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更是为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效司法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唐满兰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646749/63/12702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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