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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面”的离婚句点 一次“暖心”的巡回调解

红网时刻娄底10月7日讯(通讯员 张铮 易通)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主动上门,为病榻上的当事人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适用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妥善化解了双方的感情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未来的生活撑起一片“晴天”。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1989年登记结婚。起初两人感情尚可,后因夫妻双方缺乏正常沟通,两口子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2年杨某因脑梗行动不便,生活不能离开病榻、轮椅,住进养老服务机构,导致双方无法再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今年9月初,由于杨某行动不便,女方迫于无奈将其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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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承办法官张乐琳在翻阅案卷后,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女儿进行了沟通,了解到离婚实属双方无奈的选择。若离婚已成定局,那么杨某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应当如何保护?因杨某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于是,为给两人之间画下一个体面且平和的“句点”,张法官决定以巡回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张法官约上双方当事人的女儿,还邀请了杨某所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作为见证人参与了这次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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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鉴于二人对离婚无异议,且杨某身体虚弱,张法官以“简案快调”的方式对二人进行了高效的释法讲解和心理疏导,并针对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说理。最终,法院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某为杨某提供离婚经济帮助,支付其在养老服务机构的全部开支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以保障杨某的基本生活权益。双方当事人在其子女及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也书写了这段婚姻最后的“余温”。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承办法官在办理该起离婚案件中,适用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不仅从法律角度出发,更是从人情关怀出发,采取妥善的方式方法,以实现弱势群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既保障了原告离婚自由的权利,也保障了被告的基本生存权利,最终使案件得到公正圆满解决。

来源: 红网

作者:张铮 易通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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