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1月22日讯(通讯员 袁杰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科技水平的发展,不少人想要购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货币用于纪念或者转售,于是到各大购物APP寻找旧货币购买渠道。有不法分子发现旧货币领域有机可乘,于是想办法制造或者购买假币,然后挂在各个网上购物平台进行售卖,以此赚取非法利润。此行为可能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需广大群众警惕。
娄底市娄星区的刘某就做起了这样的勾当,他在2022年至2023年一年时间内购买假币30000余枚,在某网络平台上进行售卖,并对客户表明所售为真品且支持鉴定,非法获得利润40余万元。
近日,娄星分局将刘某顺利抓捕归案,同时在刘某的家中发现大量假币以及快递订单包装,人赃俱获。刘某被捕时还存在侥幸心理,满口谎言,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在铁铮铮的证据面前,他百口莫辩,正对现实,认罪认罚。据刘某陈述,其好吃懒做大手大脚习惯了,之所以敢干买卖假币的勾当,是因为其认为自己所卖的假币价格并没有官方平台的那么高,以为没什么大事。刘某的这种行为存在明显的侥幸与贪图享乐心理,为了赚钱,漠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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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红网
作者:袁杰灿
编辑:罗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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