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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住房公积金推出“新政”礼包

红网时刻娄底12月31日讯(通讯员 刘慧燕 曾龙骊 见习记者 刘伟权)“听说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又将有重磅利好消息,买房建房就用住房公积金,倍实惠!”“此次政策的调整,是为更好适应娄底房地产市场变化新形势,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近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与政策有关的消息早已不胫而走,并引起广大市民的关心和热议。

据悉,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背景下,结合住建部因城施策要求和娄底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拟起草了《娄底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与《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原有版本上对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并经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后,于12月15日对外发布,并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贷款方面:多项标准已调整,新增顺位抵押、带押过户

本次信贷操作规程主要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贷款额度测算标准,延长了贷款期限、受理时限,增加了顺位抵押、带押过户等新型业务模式,一方面将贷款力度向购买首套房、二套改善性住房和三孩家庭倾斜,坚持以维护职工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者为核心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回归“房子是用来住的”本质属性。另一方面通过创新业务模式,让部门多联通,职工少跑动,不断减少职工办理成本,让职工获得更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体验。

提取方面:提取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办理业务更宽松

此次发布的《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七章23条,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购建房提取更加宽松,申请时限延长至24月内。放宽对冲还贷标准,取消需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才能办理按年或按月对冲还贷的规定。取消建房、在外地购房提取的户籍限制,增加组合贷款还贷提取,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无房家庭租赁住房每月最高可提取1500元。多项提取政策体现优惠、利好的特点,在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将更为有效地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守住有所居的制度初心和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管理中心以提升服务保障为目标,优化管理和运营体系,聚焦归集、提取、贷款三大主业,强化政策、安全、科技、人才支撑,全力推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截至2023年11月底,2023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67个,新增缴存职工12,459人。归集住房公积金34.44亿元,同比增长9.65%;提取住房公积金23.06亿元,同比增长30.65%;发放住房贷款10.71亿元,同比增长8.62%。历年累计归集313.85亿元,提取171.82亿元,发放贷款191.47亿元。历年累计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8亿元。中心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先进单位等多项省市荣誉,为全市服务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刘慧燕 曾龙骊 刘伟权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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