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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3年度贷款贴息工作开始申报了

红网时刻娄底1月9日讯(通讯员 谢吕霞 林才雄)1月8日,在娄底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里,市直相关单位、银行担保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商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了《2023年度湖南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方案》,部署开展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以及种养大户(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贴息范围是以单位或法人代表(家庭农场主)及种养大户的名义在省内商业银行或银保监会批准从事支农融资业务的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贷款资金要用于贷款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获取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具体贴息标准为: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5%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申报流程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市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省级部门最终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申报的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需要在2024年1月底之前录入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项目库(https:acpmp.agri.cn/admin/login)建立台账,并通过登陆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进行填报审核,未录入或逾期录入的不予贴息。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于2月中旬开始部署,3月底完成贴息申报。

来源: 红网

作者:谢吕霞 林才雄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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