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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祭祖失火烧山 一男子被刑拘

红网时刻娄底3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智)3月23日,刘某柳一家到西河镇某村坟山祭祖,期间,刘某柳燃放的炮仗不慎引燃坟纸,燃烧的坟纸飘落地上又引燃茅草,由于风势较大,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经初步统计,过火林地面积上百亩。

目前,刘某柳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民警提醒:清明时节天干物燥燃点多,广大群众要做到文明祭扫,切实排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如不慎引发火灾,轻则赔偿,重则坐牢,必将悔之晚矣。

相关法律

失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红网

作者:李智

编辑:罗子依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646847/62/1368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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