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5月11日讯(通讯员 朱立初 黄潭奕滢)5月8日晚18时30分左右,家住涟源市区的刘某某在朋友江某某家吃晚饭时,江某某接到一个电话,得知其朋友廖某某因醉驾被交警查获,江某某询问刘某某是否有熟人,能否将醉驾朋友“捞”出来,刘某某喝酒以后酒劲上头,信誓旦旦要为朋友出力,决定开车到现场看看,于是驾驶湘KEXXXX白色福特轿车行至东泰宾馆路段,刚好遇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G207蓝田办事处文光社区公路地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刘某某也接受了例行检查,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吓一跳,现场经过呼气时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47.1mg/100ml,随后民警带刘某某进行血样检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刘某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275.04mg/100ml。
交警给刘某某做呼气酒精测试。
根据规定,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80mg,就构成了醉酒驾驶,触犯了刑法,原本想要来“捞”酒驾朋友的刘某某,自己也因“酒”钻入了法网。
目前,醉驾男子刘某某和醉驾男子廖某某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朱立初 黄潭奕滢
编辑:袁雅琴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