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7月18日讯(通讯员 朱立初 文剑章)7月15日,涟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G207国道涟源市蓝田办事处建中村公路地段开展夜查行动,21时许,文某某驾驶湘KVXXX经过该路段被民警拦停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文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8.0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标准。
文某某驾驶湘KVXXX经过该路段被民警拦停检查。
后经办案民警查询发现,该男子文某某还曾于2018年10月10日因饮酒驾驶被涟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扣暂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没想到被处罚过后的文某某仍不知悔改,再次饮酒以身试法,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目前,文某某因再次饮酒驾驶,被涟源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朱立初 文剑章
编辑:袁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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