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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两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红网时刻娄底2月10日讯 2020年1月24日,省、市、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广大市民大都能遵规守法,但仍有个别群众不遵守政府管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和极坏影响。近日,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了两起典型案件。

秦某某,男,50岁,双峰县三塘铺镇人;吕某,男,41岁,双峰县走马街镇人。经查,两人违反规定多地多次聚餐聚会,造成多人感染并确诊新冠肺炎、多人集中隔离观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秦某某、吕某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周某某,男,40岁,新化县琅塘镇人。经查,周某某多次聚集村民在其家中打牌且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经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多次制止仍不听劝阻。2月9日,周某某再次聚集多人打牌,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指令,严禁群众性聚会、聚集、聚餐和聚众娱乐活动,如实报告个人异常症状、往返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红网

作者:娄公轩

编辑:李梅花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0/02/10/6709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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