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进一步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全力筑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坚实防线,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发布命令如下:
一、全面收集入娄人员动态轨迹信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承担管控主体责任。从即日起,各地所有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监测卡点对乘坐密闭式公共交通工具的入娄人员全部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详细去向登记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造册,对湖南省外来娄人员全面开展地毯式快筛快查,原则上逐一进行核酸快筛,对结果呈阳性的立即集中隔离或住院治疗,结果呈阴性的进行居家观察。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和各移动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大数据资源优势,对途经高速、国道、省道入娄人员信息及在娄活动轨迹依法予以收集整理。
二、规范建立入娄人员信息汇总推送机制。各地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监测卡点每日16时前,将前24小时内采集登记的信息表汇总上报至相应县市区防控指挥部(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指挥部每日17时前推送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落实监测管控措施;市公安局和各移动通信部门每日15时前将当日收集整理的信息资料报送至市防控指挥部社会稳定组,市防控指挥部社会稳定组每日16时前下发至相应县市区防控指挥部,由各地防控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落地核查和监测管控。
三、严格落实入娄人员网格化管控措施。各地要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和物业小区管理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网格、小区下沉,大力加强社区网格、物业小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所有物业小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党工委)、政府和各社区网格及基层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监测管控职责,对入娄人员做到落地排查、重点人员监控“两个全覆盖”。要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对需居家隔离的,实行网格化管理,由网格长负责;对需集中隔离或医学观察的对象及时上报,由属地党委、政府明确党政领导牵头严格落实统一管控措施。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来源:红网
编辑:李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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