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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农业局原副局长左小群获刑17年

红网时刻娄底5月19日讯(通讯员 刘启志)由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双峰县农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左小群涉嫌滥用职权罪、诈骗罪一案,经双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左小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近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红网

作者:刘启志

编辑:李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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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0/05/19/7273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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