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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1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1.2亿

红网时刻娄底6月29日讯(通讯员 颜绍平 廖永华)6月29日,笔者从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达了《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020年第二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02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全市共有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5690万元元;7个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6249万元。

据了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完善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小区内(外)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消防、围墙、大门、垃圾收储、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及小区内外养老托幼、无障碍、便民、适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专项主要用于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消防、围墙、大门、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小区的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适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建。实现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小区的“住用安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出行方便、环境整洁”的目标。

通知还从”项目实施、项目监管、按月调度、绩效目标”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近期开工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建设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监管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建设、竣工“三到现场”。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实现绩效目标,有效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红网

作者:颜绍平 廖永华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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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0/06/29/7580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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