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建立健全治超处罚和问责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第一批)62家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娄底市重点货源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
娄底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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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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