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1月15日讯(通讯员 黄美春 肖利兴)2021年1月14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十条措施》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局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通知指出,局属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学习掌握各项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加强对职工的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教育;制定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要求;加强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降低疫情反弹风险;实行“零报告”制度。
通知强调,环境卫生部门要持续做好清扫保洁,开展卫生死角专项治理,要持续做好公厕、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设施消杀工作,继续对废弃口罩实施集中收集、高频次消毒、专车专人回收、定点无害化处置,要严密监视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工地,督导建设责任主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流动摊贩的检查管理,严格管控违章占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沿街宰杀售卖家禽家畜行为,督促中心城区共享单车企业加强防疫工作;各公园广场要强化对公园广场娱乐项目营运的管理,及时劝阻和疏导扎堆聚集的游客,大力倡导在园区内佩戴口罩,倡导勤消毒、勤洗手、保持环境卫生等健康卫生习惯。
来源:红网
作者:黄美春 肖利兴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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